没有登记结婚同居生子受法律保护吗?
2021-12-3 10:36:42 点击:
问:我妹妹今年28岁,她和一个离婚的贵州男人同居几年了,生了一个小孩,那个男人时做建筑包工头,他始终不肯登记结婚,那我妹妹情况受法律保护吗?
答:你好,你妹妹的小孩会受到法律保护,她没有登记的婚姻就不会受到保护。并不是所有的事实婚姻都不受法律保护。根据实际情况,在不同时期,我国法律、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。从1994年2月1日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》施行之后,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,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,其婚姻关系无效,不受法律保护。也就是说1994年以后,再次缔结的婚姻,不办理结婚登记的,不属于事实婚姻,也不受法律保护,只是同居关系。
答:你好,你妹妹的小孩会受到法律保护,她没有登记的婚姻就不会受到保护。并不是所有的事实婚姻都不受法律保护。根据实际情况,在不同时期,我国法律、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。从1994年2月1日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》施行之后,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,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,其婚姻关系无效,不受法律保护。也就是说1994年以后,再次缔结的婚姻,不办理结婚登记的,不属于事实婚姻,也不受法律保护,只是同居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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